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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2-15 10:47     (浏览量)

全校各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6]55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我校申报2016年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中国制造2025,重点资助我省急需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据机床和电子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以及农业、环保、金融等关系国计民生或有重要影响的行业引进高级专家或高级管理人才。

二、申报条件及名额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在国外(海外、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3.2年以上在国外跨国公司、国际组织、著名高校、研究院所等从事工程技术、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经历,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或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显著成绩,或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

4.国家急需并能在国内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

5.新近回国工作;

6.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7.已获得其他资助的不重复申报。

(二)申报名额

哈尔滨市人社局、省教育厅限申报3人,其他各主管部门限申报1人。对审核确定的资助人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一次性提供资助资金30万元,申报单位提供比例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

三、申报要求

(一)本次申报使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ptpm.mohrss.gov.cn)进行网上申报,单位名称请填写“HLJRST”,密码HLJ@888888。涉密项目请采用纸质方式申报。

(二)请提供海外学位、学历证明及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三)符合申报条件人选请于2016216日前将材料上报。

(四)联系人:关术勇,联系电话:86608342

 

 

                                       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附件2:《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项目资助申报操作流程》

附件【附件2.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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