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在全校开展文体活动期间,为了维护广大教职工自身权益,现将发生工伤后的相关注意事项作以说明,请各单位办公室人员对本单位所有在职人员进行传达。
一、发生工伤就医
参保人员在本地发生工伤后,应到黑龙江省医保局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伤情稳定后转回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除急诊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参保人员在外地发生工伤的,应优先选择事故发生地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并及时向学校人事处社会保险科(0451-86604236)报告伤情及救治医疗机构情况,待伤情稳定后转回黑龙江省医保局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二、工伤备案登记
参保人员发生工伤后,应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向学校人事处社会保险科(0451-86604236)进行电话报告、备案登记。
参保人员在外地发生工伤的,应当自伤害之日起3日内向学校人事处社会保险科(0451-86604236)报告、备案登记。
按照黑龙江省医疗保险局规定,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工伤事故电话报告备案登记及申报《工伤事故备案表》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核销。
三、工伤认定申报
参保人员发生工伤后,需在事故发生7日内向学校人事处劳动与工勤管理科(0451-86609408)提出工伤认定申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佐证材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社会保险科 联系人:张 达 电话:0451-86604236
劳动与工勤管理科 联系人:杨柏森 电话:0451-86609408
黑龙江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附:工伤保险定点机构
工伤保险定点机构
(一)工伤或职业病的定点医疗机构
1、黑龙江省医院:
地址:香坊区中山路82号电话:55648942
88025716郝 88025678陈美超
南岗区果戈里大街电话:88025141
2、黑龙江省第二医院:
地址:道理区地段街159号 电话:53969345
3、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11医院:
地址:南岗区学府路45号 电话:83852063
4、哈尔滨市骨伤医院:
地址:南岗区西大直街214号电话:83016339
5、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香坊区和平路26号 电话:82116238
6、省中医院:
地址:香坊区三蒲街142号电话:55653086
7、市第五医院:
地址:香坊区健康路27号 电话:88626883
8、省农垦总医院二分院:
地址:道外区大有坊街135号 电话:55399286
9、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南岗区邮政街23号 电话:85552705
10、哈尔滨市第一医院
地址:地段街151号 电话:84883057
11、黑龙江中德骨科医院
地址:南岗区文昌街116号 电话:86265192
(二)工伤或职业病的定点康复医疗机构
1、黑龙江省第五医院:
地址:道外区太阳岛平原街27号 电话:88190430
2、省农垦总医院:
地址:南岗区哈双路235号 电话:55197904
(三)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
1、哈尔滨市龙英假肢矫形康复中心
地址:道外区三棵树北棵小区 电话:57601261
2、黑龙江省假肢中心
地址:南岗区汉祥街39号 电话:87513223
3、哈尔滨浩然假肢公司
地址:道里区经纬十道街21号 电话:87632511
4、德林义肢矫形器公司
地址:动力区进乡街188号 电话:82913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