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本年度医疗保险工作已接近尾声,根据省医疗保险局工作安排,现对我院教职工(含离退休职工)相关工作事项作如下安排,烦请各单位负责医保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到本单位教职工。
关于变更离休人员定点医疗机构
1、办理时间:即日起到12月13日
2、所需材料:填写《2016年度特殊人员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特别提醒:1、本项工作针对需要办理定点医院变更的离休人员;2、需要办理异地就医的,请在12月13日前向社会保险科提出申请。
关于最后收取手工报销材料
1、办理时间:2016年12月25日至2017年1月4日;
2、过往年度的材料不能上报;
3、门诊超过1万元的手工报销材料在本次上交的范围,收取材料包括:1、门诊收费票据;2、处方;3、门诊病历(要写清楚每次治疗的具体用药药量);4、新医保卡复印件(旧医保卡需要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如有特殊情况请与社会保险科联系,联系人:张达;联系电话:86604236,报送地点:主楼A329室。
人事处社会保险科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