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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黑龙江省政府博士后资助经费和科研启动金的通知
2018-07-23 09:57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各位博士后:

根据黑龙江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黑龙江省政府博士后资助经费和科研启动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黑博办函[201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该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条件

申报项目属于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符合我省“龙江丝路带”和重点发展战略建设的总体要求,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紧密,具有良好的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项目的范围:基础研究类项目(理论性研究及科学专著项目),应用研究类项目(含技术发明类项目),技术开发类项目(含重大工程、科学技术成果推广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其他类项目。

(二)人员条件

1.省政府博士后资助经费

2017年9月1日以后及2018年度在我省正式备案的博士后人员均可提出申请,其中2018年7月1日以后进站人员可以选择下一年度申报(两年只限申报一次)。往年已申请(含未获得资助人员)、已获得黑龙江省特别资助的博士后人员及已进入“香江学者”、“中德计划”、“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等招收项目的博士后人员,不得申请。

2.博士后科研启动金

2017、2018年度出站留省工作的博士后人员(以博士后证书或博士后工作试点省市批准出站的日期为准)可申请;已申请过(含未获得资助)的人员不能再次申请。

二、资助额度

(一)省政府博士后资助经费分为三个档次,一等10万、二等7万、三等5万。

(二)科研启动金分为两个档次,一等10万、二等6万。

三、申报程序

由博士后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择优确定资助人员,并发放资助证书。

四、申请材料

(一)申报黑龙江省政府博士后资助经费所需材料

流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填写《黑龙江省博士后资助经费申请书》(流动站用),工作站的博士后填写《黑龙江省博士后资助经费申请书》(工作站用),左侧装订,一式6份。

(二)申报博士后科研启动金所需材料

申报博士后科研启动金的博士后人员须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落户黑龙江科研启动资助金申请书》,左侧装订,一式6份。

省外做博士后出站回校的人员,需附博士后证书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复印件);在国外做博士后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对驻外大使馆(领事馆)教育处(组)出具的博士后经历证明(两年以上)和做博士后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在国外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进行严格审查。确认无误后,将上述材料复印件与《申请书》一并左侧装订报送。

以上申报材料须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jiangdan@hlju.edu.cn邮箱。

五、有关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员、各站秘书务必及时通知相关博士后研究人员,按时报送申报材料。同时,请各流动站、工作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规范、工整。

2.请各位博士后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各类申报表格请在附件中下载),确保申报材料真实、规范、工整,务必按时报送申报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不要错过申报时间。

3.纸质材料请报送至主楼A320室,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0日。

 

联系电话:0451-86604922,13936321616

联 系 人:姜丹

电子邮箱(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地址):

jiangdan@hlju.edu.cn

 

黑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

 

附件【附件2:黑龙江省博士后资助经费申请书(工作站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博士后研究人员落户黑龙江科研启动资助金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黑龙江省博士后资助经费申请书(流动站).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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