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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国博士后基金第66批面上资助的通知
2019-08-20 09:16     (浏览量)

全校各有关单位、各位在站博士后: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由李政道先生倡议、邓小平同志决策于1985年设立,是国家专门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设立的科研基金,旨在促进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开展创新研究,培养造就一支高层次创新型博士后人才队伍。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现将第66批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方式和资助额度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分为一等、二等。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2019年资助人数约为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

二、申请条件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4.进站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批一次。

5.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6.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三、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系统开通后,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在线上传提交申请数据,并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 (纸质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申请人请于2019年9月4日下班前,将纸质“申请书”1份交送校博管办审核盖章。

四、注意事项

1.网上提交申报申请后,如需修改,须和学校博管办工作人员联系,进行网上驳回操作后方可修改申报信息。

2.申请书封面“投送学科名称”应以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为准,“申请资助项目”所属学科,不一定与申报人进站学科一致。申报项目如果涉及学科交叉需填写交叉学科的名称,“研究方向”指申请者所报项目的研究方向,申报题目不需与进站研究题目一致,可选择自己目前研究水平最高的项目申报。

3.申请表中“设站单位”均填写“黑龙江大学”,“通迅地址”请填写流动站(或工作站)所在学院名称。

4.申请表中“申请人承诺与单位审核”中“申报单位审核意见”栏中“负责人(签章)”由学校博管办统一签字盖章。

5.申请人不得在申请书中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五、其它相关事宜

1.纸质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请于2019年9月4日下班前,将纸质“申请书”1份交送至学校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主楼A320室)。

2.其它具体申报相关事宜详见《2019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见附件),如遇网上申报系统问题,请联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基金管理处,电话:010-82387704、65335023。

3.面上资助不限制申请人数,请各设站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博士后进行申报。

4.暑假期间如需校博管办提供协助,请及时与博管办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姜丹,联系电话:86604922,13936321616。

请各相关单位、各位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负责人、流动站(工作站)秘书、各位博士后合作导师能够重视此项工作,将本通知内容,广泛宣传,通知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积极申报中国博士后基金。

人事处

2019年8月20日

 

附件【2019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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