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本年度门诊十八种特殊疾病医药费报销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负责医保工作人员通知本单位患有门诊十八种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整理好各自的相关特病药费报销材料,可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11日下班前交至人事处社会保险科(主楼A座A335室)。
一、门诊十八种特殊疾病药费报销所需材料如下:
1、医保卡复印件
2、《门诊十八种特殊疾病处方封皮》
3、处方、财务收据、销售清单(购药小票)
二、门诊十八种特殊疾病药费申报方法
1、将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门诊特殊疾病发生费用的处方、财务收据和销售清单按时间的先后顺序分别整理装订,无需粘贴。
2、处方与票据金额必须一致,无处方自行购药以及无销售清单(购药小票)的不予受理。
3、在处方、财务票据和销售清单(购药小票)的右下角用阿拉伯数字分别标明序号。
特别提醒: 1、今年门诊特殊疾病报销不用填写《门诊特殊疾病申报明细表》;
2、 2015年11月30日以后的票据和2014年12月1日以前的票据不能报销;
3、要购买完2015年11月份所有药品后再整理相关材料上报。
联系人:张达
联系电话:86604236
黑龙江大学人事处社会保险科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