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经与省医保局查询证实,门诊特殊治疗的生物疗法所发生的费用已不给予报销,具体何时恢复报销以省医保局相关要求为准,望广大教职工周知。
特此通知!
人事处社会保险科
2016年3月7日
黑龙江大学人事处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电话:0451-86608342 邮编:15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