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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选拔2016年度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的通知
2016-04-15 16:54     (浏览量)

全校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选拔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6]112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今年开展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依据能力、业绩和贡献,从优选拔,确保质量。评选时重点考虑申报人近五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贡献和产学研结合取得的实际效果。选拔工作向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倾斜,向围绕我省“五大规划”和“十大重点产业”建设中承担重要项目任务的关键人才倾斜,向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基层骨干倾斜。

 二、选拔范围和对象

(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是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

(二)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可不占本单位控制指标,按相关程序推荐。

三、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力量。

申报国务院特贴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同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4、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5、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6、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

7、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突出贡献。

四、推荐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要求,我校可推荐2名人选。其中包括①已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再申报晋升国务院特殊津贴的1名;②直接申报1名。另外,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不占本单位控制指标,可直接申报。

  五、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由国家一次性发给每人20000元津贴,并颁发国务院特殊津贴证书。

  六、选拔程序

  1、各单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在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审议确定拟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后,向学校推荐人选。学校根据选拔条件和指标进行考核,并将于2016420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议推荐并公示,公示期5天,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于425日将人选有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2、省教育厅根据选拔条件和指标进行考核,同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议推荐,并将推荐人选结果在省教育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同行专家对各单位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确定初步人选,报省政府审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选报人事部由国务院审批。

  七、推荐材料要求

  (一)填写《黑龙江大学专家情况登记表》15份,《申报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11份,由单位填写或由个人填写并经单位审核。现已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再申报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只需填写获得省政府特殊津贴之后取得的成果。

  (二)有关证明材料

   1、成果证书及荣誉证书、著作、论文、专利等。

   2、承担省级以上重点项目的项目合同书复印件或省级有关部门的证明,在科技成果研究及推广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需有市(地)级以上审计部门的证明。

以上材料以及其它能反映其贡献情况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评选时优先考虑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成果证书复印件及其它有关证明的复印件,每人1份,暂时不需要装订成册。证明材料要与表中所填一一对应相符,没有证明材料支撑的不要填入表中。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开展选拔推荐工作,并于201642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报校人事处师资管理科(主楼A320)。《黑龙江大学专家情况登记表》和《申报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的电子版发送到关术勇校园信息门户邮箱:2002192@hlju.edu.cn

    联系人:关术勇      联系电话:86608342    

  附件:1、《黑龙江大学专家情况登记表》

2、《申报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

                                                                                   黑龙江大学人事处

                                                                                  2016415

 

附件【申报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doc已下载
附件【黑龙江大学专家情况登记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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