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本站首页 | 信息门户 | 组织机构 | 五制一化 | 人才引进 |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 工资项诠释 | 医疗保险 
现在是: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站内检索  
请输入搜索信息: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新闻通知>>正文
 
关于申报2016年度博士后生活津贴的通知
2016-10-08 09:36 姜丹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择优资助落户黑龙江省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津贴及科研启动金的通知》(黑人联字[1998]36)规定,为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人才,进一步鼓励出站落户我省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学术研究和科研创新,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段及范围

  凡在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站并落户黑龙江省工作的博士后人员,以及在国外做博士后研究工作满两年以上、并经我驻外使馆教育处认证为博士后的人员均可申请。在此期间评为博士生导师的博士后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已经评为博士生导师、已调离本单位及退休的博士后人员,将不再享受博士后生活津贴。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人员申报同时应提供《博士后证书》复印件;未发放证书的,应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复印件。

   2、在国外做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应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3、如实填写《博士后生活津贴审批表》,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发送至jiangdan@hlju.edu.cn信箱)各1份。  
   三、申报时间
  本次材料申报时间截止到20161021日。请按时报送申报材料至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主楼A335),逾期将不再受理相关申报材料。


  联系人:姜丹
  联系电话:0451-86604922

 

人事处

2016年10月8日

附件: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审批表

附件【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审批表.docx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申报第七批黑龙江省博士后特别资助(博士后青年英才计划)的通知
下一条:热烈祝贺我校韩春苗博士入选首届“中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反馈留言 | 帮助信息

黑龙江大学人事处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电话:0451-86608342  邮编:15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