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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通知
2016-12-06 08:06     (浏览量)

全校各设站单位:

为规范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关于博士后人员在站时间要求,现对2012年11月1日以前进站至今未办理出站手续的博士后人员进行清理。

请各设站单位按照《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要求,根据“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名单”(名单将按在站单位发送至各位博士后秘书校园网邮箱),对超期博士后人员进行清理工作。请于2016年12月15日前将《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处理意见汇总表》(附件1,按照表格要求填写,不能有空项。 Excel电子版发送至jiangdan@hlju.edu.cn),邮件标题注明“XXX单位超期清理”。

对违反规定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将按自行退站处理。退站流程:联系并通知博士后人员本人后,由设站单位在博士后系统“退站录入”中手录博士后退站信息,打印出退站表盖章并上交。由省博士后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对退站申请进行审核,并办理博士后退站手续。

联系人:姜丹

联系电话:86604922

                    黑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6年12月5

附件【附件2: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处理意见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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