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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1-10 10:13     (浏览量)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各位博士毕业生: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7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3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日常经费40万元为生活费,博士后科学基金20万元为科研补助经费。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专家评审指标见附件1)。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17年度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

(二)获得博士学位2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17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三)本批次申请日期截止前未满31周岁,即1985年3月10日(含)以后出生

(四)“博新计划”本年度限定的资助学科详见附件1。

(五)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研究计划所属领域应符合“博新计划”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附件2)。

(六)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七)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2017年2月20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进行填报。

(二)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材料各准备两份。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可登录“博新计划”信息系统下载相关模板)。

(三)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三(二)”中的材料按照1-4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于2017310日前报送到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主楼A335)。

四、其他

(一)因另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本年度暂不受理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的申请。

(二)申请进入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人员、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请各设站单位注意把关。

(三)请各设站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着力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合作导师和优秀博士毕业生积极参与“博新计划”。

附件:1.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学科

     2.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重点资助

       的研究领域

     3.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

         5.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6.设站单位申报人员汇总表

 

联系人:姜丹

联系电话:86604922

材料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黑龙江大学主楼A335室。

                                          人事处

2017110

附件【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3至附件6.doc已下载
附件【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附件1-2.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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