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本站首页 | 信息门户 | 组织机构 | 五制一化 | 人才引进 |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 工资项诠释 | 医疗保险 
现在是: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站内检索  
请输入搜索信息: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新闻通知>>正文
 
关于申报第63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通知
2017-12-25 07:57     (浏览量)

各设站单位及在站博士后:

根据《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详见附件)要求,第63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已经办完进站手续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请面上资助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4.进站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5.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6.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系统开通后,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在线上传提交申请数据,并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 (纸质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专家推荐意见表”空表,分别请合作导师和同行专家填写推荐意见。

3.申请人请于2018年2月26日,将纸质“申请书”1份及“专家推荐意见表”一式两份(含原件)一并交博管办审核盖章。

三、注意事项

1.网上提交申报申请后,如需修改,须和学校博管办联系,博管办网上驳回后方可修改。

2.申请书封面“投送学科名称”应以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为准,“申请资助项目”所属学科,不一定与申报人进站学科一致。申报项目如果涉及学科交叉需填写交叉学科的名称,“研究方向”指申请者所报项目的研究方向,申报题目不需与进站研究题目一致,可选择自己目前研究水平最高的项目申报。

3.申请表中“设站单位”均填写“黑龙江大学”,“通迅地址”请填写到流动站所在院所名称。

4.申请表中“申请人承诺与单位审核”中“申报单位审核意见”栏中“负责人(签章)”由学校博管办统一签字盖章。

5.申请人不得在申请书中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四、其它相关事宜

1.纸质材料递交时间:2018年2月26日,将纸质“申请书”1份及“专家推荐意见表”一式两份一并交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主楼A320室)审核盖章。

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中国博士后网站公布的《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如遇网上申报系统问题,请联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基金管理处,电话:010-82387704、65335023。

3.面上资助不限制申请人数,请各设站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博士后进行申报。

4.联系人:姜丹,86604922,13936321616

 

人事处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pdf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8年度黑龙江省政府博士后资助经费和科研启动金的通知
下一条:我校代表队在第三届“哈三联杯”全省博士后羽毛球比赛中获得佳绩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反馈留言 | 帮助信息

黑龙江大学人事处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电话:0451-86608342  邮编:15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