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更好地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搭建交流平台,由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办,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承办的方式继续举办2019年博士后学术交流计划(论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各博士后设站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愿申报1个博士后学术交流计划(论坛),每个博士后学术交流计划(论坛)活动可报1个选题。
(二)要紧密结合本省经济发展形势和本部门(单位)的优势学科,认真选题,确保选题新颖。
(三)要确保博士后学术交流计划(论坛)具备一定的规模和水平,聘请一定数量的高层次专家、学科带头人与会演讲与交流。
(四)要做好论文的征稿工作,充分发挥有效资源,编辑出版论文集或联系核心刊物发表录用论文,以提高博士后学术交流计划(论坛)活动的影响力。
二、申报程序及名额
(一)我校可申报1个博士后学术交流计划(论坛),若申报单位超过2个,我校将择优进行申报;
(二)黑龙江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将对我省申报的博士后学术交流计划(论坛)进行遴选,结果上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
(三)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最终确定2019年全国博士后学术交流计划(论坛)并对入选的博士后学术交流计划(论坛)进行经费资助。
三、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缜密组织,注重实效,充分发挥博士后设站单位的力量和优势,共同做好本年度博士后学术交流计划(论坛)活动选题征集工作,为广大博士后研究人员创造良好的学术交流环境。
四、请准备举办博士后学术交流计划(论坛)的相关单位于2019年2月13日前将申请报告及申报表(见附件)报学校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主楼A320)。
联 系 人:姜丹
联系电话:0451-86604922,13936321616
附 件:2019年博士后学术交流计划(论坛)申报信息登记表
黑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