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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4-28 15:27     (浏览量)

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进一步优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结构布局,人社部、全国博管会决定开展2019年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3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专业范围

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专业范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的13个学科门类的110个一级学科。

我校现有理论经济学、生态学、公共管理等3个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符合申报范围。

二、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条件

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相应一级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四)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可优先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三、申报工作安排

(一)5月13日前,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见附表)。申报材料(一式3份)经一级学科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送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主楼A320室)。

申报材料涉密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8份(其中一份学校备案)提交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无需进行网上申报。

(二)5月15日前,完成初步审核,对申报材料提出修改意见。

(三)5月17日前,申报学科应根据学校审核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将修改后的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文末电子邮箱。

(四)网上申报系统于2019年5月20日截止填报。在开放填报期间,请于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的“新设流动站申报”专项入口进入填写相关信息。

(五)5月20日前,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将审核后的材料汇总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经上级部门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四、申报要求

(一)我校符合申报条件的各学科所在学院,应充分重视博士后设站对学科建设的重要意义,请根据新设站要求,认真研究,明确是否申报。原则上,符合条件的专业都应积极争取申报。

(二)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要求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科研条件,国家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将定期进行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其设站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三)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应按时间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内容涉密级的需加以注明。

(四)各单位要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经审核盖章后上报的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将影响上会评审。

 

联系人:姜丹

联系电话:86604922

邮箱地址:jiangdan@hlju.edu.cn

 

附件: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39号)

2.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

3.关于填报注意事项的提示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
附件【申请新设博士后流动站申报表.doc已下载
附件【填报注意事项提示.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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