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校内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提升管理效能,学校决定优化二级单位内设科级机构岗位调整流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在确保学校宏观管理框架稳定的前提下,二级单位开展内部微调须严格遵守“三个不变”:本单位内设科级机构总量不变;本单位内设科级机构名称不变;本单位核定的党政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总量不变。
二、办理流程
教学科研单位原则上不涉及内设科级机构岗位调整。非教学科研单位在遵循上述原则基础上,确因工作需要需对内设科级机构间岗位数量进行调整,或进行科级机构间人员调整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内设科级机构间岗位数量调整
1.制定岗位数量调整方案;
2.报该单位主管校领导审核;
3.征求人事处意见;
4.二级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报人事处备案生效。
(二)内设科级机构间人员调整
1.涉及科级以下干部调整
(1)制定人员调整方案;
(2)报该单位主管校领导审核;
(3)二级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报人事处备案生效。
2.涉及科级干部调整
按照《黑龙江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试行)》履行程序。
(三)内设科级机构间岗位数量及人员均调整
1.制定岗位数量及人员调整方案;
2.岗位数量调整方案征求人事处意见;
3.人员调整方案报组织部审核;
4.进行岗位数量调整,参照上文内设科级机构间岗位数量调整流程办理;
5.进行人员调整,参照上文内设科级机构间人员调整流程办理。
三、工作安排
1.调整方案需经分管校领导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上报。
2.确因工作需要有调整需求的单位,请在10月24日前将调整方案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主楼A329室,电子版发送至2020077@hlju.edu.cn。
联系人:张博涵86604006
张希坤86608921
人事处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