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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2026-03-20 09:41 工资与社会保险科    (浏览量)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社会保险中心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提示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全体退休教师应在2026年4月20日前完成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助认证

国内居住人员使用支付宝APP(搜索龙江人社小程序——点击社保待遇资格认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点击领取待遇资格认证进行扫脸操作——出现认证成功即可),可由子女手机进入相关程序完成认证(操作流程见附件1)。国外居住人员使用中国领事APP等方式完成认证。


二、“就近办”现场认证

使用智能手机自助认证困难人员,可就近到政务服务大厅社保窗口或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咨询办理认证。


三、未通过待遇资格认证的退休教师需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材料1:本人或家属填写《待遇资格认证申请书》(附件2)并签字确认。

材料2:本人持身份证和带日期(30天内)报纸或电视新闻的同框照片。

材料3:二级单位填写《未通过认证人员汇总表》(附件3),经办人、领导签字盖章。对于无法取得联系的退休教职工请在登记表中予以备注。

请二级单位汇总以上材料,于2026年4月25日前报送至离退休工作处(邮箱:2019071@hlju.edu.cn)。

注:材料1、2为图片格式即可,材料3须同时报送签字纸质版及Excel电子版。


四、其他

1.仅退休教师需要认证,离休教师不需要认证。

2.按相关要求退休教师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每12个月(365天)认证一次,1个认证周期内允许多次认证,认证时间自动更新。

3.未按期认证或超期的退休教师省社会保险中心暂停发放养老金待遇。若认证成功后,养老金于次月恢复开放并补发已停发的养老金。

4.认证工作涉及全体退休教师,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做好解释工作。

5.咨询电话:

离退休工作处:曲老师 86608851

人事处:周老师、刘老师 86604236

离退休工作处

人事处

2026年3月20日


附件【附件1: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流程.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待遇资格认证申请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未通过认证人员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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