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年终一次性奖金
根据黑人发[2010]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我校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为全校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考核为基本称职(准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及无理由未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二、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特殊岗位包括提高10%的部分,新参加工作人员为见习期或初期工资。从2013年度起改为本人当年12月应发工资。
三、本年度1月1日至6月30日离退休人员,发给本人离退休时当月工资的50%;7月1日至12月31日离退休人员,发给本人离退休时当月工资。
四、本年度1月1日至6月30日参加工作或调入人员,发给本人本年度12月份工资;7月1日至12月31日参加工作或调入人员,发给本人本年度12月份工资的50%。
五、黑龙江大学工资承包单位人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由本单位参照上述发放标准及发放办法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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