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规定》(黑大校发[1998]18号)和《黑龙江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规定的补充说明》(校发人字[1999]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定于2016年3月7日起进行2015年年度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人员范围
1、凡2015年12月31日前在职在岗的正式职工(含人事代理人
员)均列入考核范围。
2、经学校党委任命的处级领导干部由组织部组织考核,不参加本
次考核。处级领导干部未在组织部考核范围的人员参加本次考核。
3、经学校批准公派、留学、进修、访学、借调、挂职等人员在批
准期限内参加年度考核。
4、内退、自动留职、因私出国、待岗、病假时间超过半年以上人
员不参加考核。
5、校内转岗人员由现所在单位负责考核。
二、考核等次及比例
考核等次:共分为五种,即优秀、良好、合格、准合格、不合格。各单位考核优秀、良好的比例分别为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20%、35%。
指标分配的人员基数为各处级单位在职在岗的参加考核的正式职工(不含组织部考核的处级领导干部)。
2015年年度考核优秀、良好人数分配情况,由基层单位管理员从年度考核系统中查看。(请见黑龙江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网上填报操作指南)
三、时间安排
2016年3月7日,人事处发布工作通知,布置2015年年度考核
工作。
2016年3月8日起,各基层单位组织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考
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并网上上报年度考核结果。
2016年3月21日,各基层单位上报考核结果,提交公示名单、年度考核表(打印出系统自动生成的年度考核表一张,因归档要求,只限A4纸双面打印)。
(注:由组织部考核的领导干部,正常填报年度考核表,待组织部考核结果下发后,提交人事处存档)
2016年3月24日-2016年3月25日,人事处汇总、审核。
2015年3月28日以后,学校审议、公示,下达考核结果。
四、有关要求
1、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是对每位教工年度工作的评估,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本年度一次性奖金发放、下一年度评优、评奖、党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发放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坚持考核标准,严格履行考核程序,切实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2、教职工本人要如实填报年度考核相关内容,为考核工作提供切实依据,积极参加并配合本单位考核工作。
3、各单位要指定单位管理员,负责信息传递、考核系统管理、基层考核意见填报及提交等工作。学校确定的考核人员名单及数量如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4、2015年年度考核表一律在网上填报,具体方法详见附件《黑龙江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网上填报操作指南》。
联系人:关术勇 吕荣 联系电话:86608342
地点:人事处师资管理科 主楼A320
人事处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