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职工韩璐同志于2024年4月17日下午13:10左右,我单位韩璐同志在主楼C座403室进行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项目变更表报送的准备工作时,在取窗台下档案袋时头部撞击到窗户边缘角的位置,致使头部受伤出血。经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二医院诊断为头皮裂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为韩璐申报工伤认定,现予以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6日,公示时间为7天,请全体职工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0451-8660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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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人事处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