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本年度医保手工报销工作已接近尾声,请各单位负责医保工作人员通知本单位教职工(特别是离退休职工、异地居住职工),整理好2015年未上报的手工报销材料,于即日至2016年1月2日下班前交至人事处社会保险科(主楼A座A335室),2016年1月2日以后不再收取2015年度的手工报销材料。
特别提醒:1、省医保局规定过往年度的材料不予报销,
2、门诊超过1万元的手工报销材料不在本次上交的范围,另行通知;
3、关于十八种慢性疾病报销要求请查看校园网(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11月24日、11月30日通知。
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人事处社会保险科,联系人:张达,联系电话:86604236。
黑龙江大学人事处社会保险科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