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关于推荐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的函》的要求,现开展校内推荐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对国家和省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省内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和省级公共服务设施方案等进行技术审查,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二、专家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保守国家机密,无不良行为记录。
2.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70岁以下。
3.敢于坚持真理,积极维护公共利益,有较强的意识能力。
三、权利和义务
1.参加省规委会组织的会议和各项活动,并发表意见。
2.正确履行专家职责,以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的态度完成规委会有关审议、咨询事项。
3.自觉维护公共利益,严禁为个人、相关利益方谋取私利。
4.遵守省规委会议事规则,认真执行省规委会的决议,履行回避义务,遵守保密规定。
四、其他要求
请于2021年9月26日下班前将《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和《专家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发邮箱,纸质版报至主楼A320室。
联系人:张自军
联系电话:86608342
邮箱:2013034@hlju.edu.cn
人事处
2021年9月22日